(紧接第一版)三要对标创建测评指标体系,补齐短板,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迎检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州民族关系进一步向大团结、大和谐、大进步发展。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思想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为全州民族宗教工作提供良好氛围和思想引领。 省民宗委监督检查处副处长邓文涛,省民族杂志社社长、总编辑马飞受邀参加活动,并在座谈会上结合考察见闻,高度评价了我州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康定市、泸定县、州公安局、康定中学、州人民医院、州职业技术学校在座谈会上进一步交流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经验,并作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我州于2014年5月正式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按计划将于明年接受国家检查验收。目前全州共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1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00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6个,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300名(户)、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66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55个。 州委、州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各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州县(含海管局、亚管局)统战、宣传、发改、民宗、卫计、教育、财政、交通、国税、消防等系统代表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