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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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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谣传谣当心违法
2017-10-12

关于智能电表的各种谣言各地曾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出现,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了转发,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此,公安机关进行了依法打击处置,山东单县王某就相关智能电表问题在微信朋友圈造谣引起舆论关注,被单县公安局依法处以拘留10天后,少数人不引以为戒,近日,河南新乡封丘县、福建泉州晋江市和广东梅山五华县又出现了类似的造谣者,均被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河南新乡封丘县

8月19日,河南新乡市封丘县留光镇村民杨某,在朋友圈看到一条其他地市关于村民大规模拒交电费、电表走得快的谣言。他把谣言中其他地市的名字换成封丘县留光镇就发出去了。8月20日,该条微信迅速被众多村民转发,眼见事态失去控制,杨某后悔不已,8月21日,因受不了巨大压力,杨某主动到留光镇派出所投案自首,考虑到杨某及时删除微信,并主动投案、悔过,情节较轻,当地公安局对其处以三日拘留。

广东梅山五华县

8月13日,广东梅山五华县一男子陈某某在朋友圈发现了一条“几万民众拒绝交电费”的文章。该文章称“关于电业局更换新电表后用户的电费几乎翻一翻的问题己得到100%的用户证实………”为了在微信群里吸引他人的注意,陈某某不假思索地改了几个字后发到群里,随后该信息被争相转发,引起不少市民热议。最后,五华警方在梅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协助下,经详细侦查,于8月15日锁定了嫌疑人,于8月16日在五华县华城镇,将陈某某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据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情况严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甘孜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醒广大市民,未经官方发布的消息,不要轻易转发,不要信谣,更不要传谣,在用电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应积极主动与电力部门沟通联系,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希望市民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电网公司相关智能表换装升级工作,为用户安全、便捷和依法用电提供良好基础条件和保障,如有疑问,随时到供电公司客服中心咨询,客服中心会耐心解决。为消除用户疑虑,电网公司将邀请各级质监局和相关部门进行智能表计量再监督抽检,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公司将为市民提供放心、安心的供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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