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志勇)昨(20)日,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康委托,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致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才坤、白苏英、松呷、王成康,秘书长田龙和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州委常委、纪委书记谭晓政,州政府副州长郑天强,州政协秘书长拥措,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37人,实到2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决定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4日至7日在康定召开,会议预计4天。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何飚辞去甘孜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南宏等8位同志的任职决定;表决通过了马国忠等7位同志的免职决定。 会议书面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精神,通报了2017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审议了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决定提请州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审议通过了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紧转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