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
会议决定通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会后由州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按程序报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