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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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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深度 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
2018-01-16

(上接第一版)引导大学生向深度贫困县流动是实施人才招引工程的重要方向。《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深度贫困县采取聘任制公务员方式招录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5年后经批准可转为委任制公务员。每年将选派1500名“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到深度贫困县服务,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直接招聘到当地事业单位。同时,我省还将完善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政策,畅通人才招引渠道,并充分发挥编制岗位倾斜保障作用。

在人才援助工程方面,我省将继续开展干部人才援藏援彝,同时还将统筹千名专家服务基层、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等行动,实施“科技扶贫万里行”,围绕深度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开展结对帮扶、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为保证更多人才安心扎根基层,《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人才稳定工程。对在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人才,优先提拔重用;专业技术人才在深度贫困县的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可作为其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提高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鲜明用人导向激励人才的同时,我省还将保障待遇留住人才,严格政策稳定人才,严格执行新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

为确保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顺利实施,我省将强化组织保障,工程进展和成效将纳入脱贫攻坚绩效目标考核及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健全鼓励当地人才干事创业的激励考核机制;对工作不力、不能如期达到人才振兴工程阶段性目标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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