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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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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
七成餐饮单位做到“明厨亮灶”
2018-01-16

本报讯(蒋勇劲)日前,笔者从州食药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创新监管方式,去年以来,我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并将其列入餐饮环节监管的首要任务,多措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州4882家持证餐饮服务单位中,共有3344家完成了“明厨亮灶”工作(其中大型餐馆37家,中型餐馆289家,小型餐馆1362家,快餐店45家,小吃店1055家,饮品店139家,学校食堂369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41家,其他食堂6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家),全州68.5%的餐饮服务单位完成了“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通过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增强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提高了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经营意识,提升了监管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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