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