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讯 10月26日,甘孜州大渡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泸定召开,州委副书记李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农工委主任舒大春主持会议。 会前,李江率州县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调研检查了康定、泸定、丹巴三县(市)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情况。 会议通报了全州1至9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传达了全省乡村振兴大会精神,审议了《甘孜州大渡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甘孜州乡村振兴暨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甘孜州支持大渡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会上,康定、泸定、丹巴三县(市)分别汇报了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职能对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江在会上指出,今年以来,州县(市)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大渡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呈现出相关县(市)行动积极,基层组织热情高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良好态势,但与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希望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规划水平不高、推进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级各部门务必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区域不协调、不平衡的重要载体,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途径,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抓手,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的固本之策,必须全力抓好大渡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甘孜大地落地生根。 李江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要深刻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定位、新蓝图、新目标和新政策,在大格局中把握乡村振兴的新态势。要清醒认识到实现乡村振兴是国家战略,是一次农业的全面升级、农村的全面发展和农民的全面进步,要顺应供求关系变化和劳动关系变化带来的新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集合主体、集合要素、集合市场”的工作导向,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大突破。 (紧转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