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六版)印发主动说清问题通告,督促相关人员主动说清问题,截至8月15日,109人向组织主动说清问题,上交违规违纪资金60余万元。四是印发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营造舆论氛围,指导15个乡(镇)185个村(社区)将婚丧嫁娶等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破旧习树新风,攀比成风得到显著遏制,丧事简办、婚事新办的理念深入人心。坚持事前事后报备制度,全县共51名公职人员按规定报备婚丧喜庆操办事项,叫停1人次,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查处3件3人,通报曝光3件3人。五是执行《中共甘孜州委关于印发〈甘孜州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严肃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2017年以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2名乡(镇)“一把手”、1名乡(镇)纪委书记追究责任。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0)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风险点排查梳理不到位,监督防范力度不够。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业务多,抓党建少。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总体工作格局,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丹巴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细则》为依据,结合州委、州政府责任制领导小组一系列考核指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明确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覆盖签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书。二是对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管理流程,防止权力滥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岗位和风险点,共排查出一级廉政风险岗位182个,二级廉政风险岗位268个,三级廉政风险岗位300个。制定单位风险防控措施820余条,对风险岗位进行风险管控,定期对风险岗位开展风险核查。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敲警钟、亮“红线”,打造阳光廉洁工程,组织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议,签订《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对项目业主、施工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五类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四是制发《县级领导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季通报制度》。分类分项向县级领导通报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让领导干部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基层情况,了解干部职工存在的问题及短板,掌握所分管工作的现状、走向,推动领导干部落实好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抓好分管联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责成问题突出、发案率高的部门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整改。 (21)乡(镇)党委和机关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普遍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当“甩手掌柜”,对个别影响党的形象的不良行为不批评、不制止,“六气”问题在基层表现较为突出。
一是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着眼防范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廉政风险,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领导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83份、党风廉政监督责任书26份,并作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二是在党委会、党组会、学习会、工作会等会议上,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集体谈话的形式,对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强调,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警示。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新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通过下发《通知》倡导文明、健康、廉洁过节的新风。三是制发《丹巴县廉政建设目标绩效考核细则》,从保证目标、倒扣分、一票否决等方面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对5个部门2017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倒扣分,对未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的40个单位扣减廉政建设的相应目标分值。四是围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真查真改、常查常改,以破除干部“六气”为重点,解决干部存在的活力不足、素质不强、水平不高、作风不硬、廉洁不够等问题。五是制发《丹巴县从严落实干部管理主体责任9条措施(暂行)》《丹巴县干部管理主体责任督查通报制度(试行)》《丹巴县目标绩效管理办法》《丹巴县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试行)》《丹巴县干部轮岗交流办法》“1+4”干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激励干部忠于职责、勤奋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六是制发《“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处的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22)县、乡(镇)两级纪委存在落实“三转”要求不力,分管纪检业务外工作的情况。
一是明确纪检机关的政治属性,增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信心和职业荣誉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县、乡(镇)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印发〈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的通知》要求,实行乡(镇)纪委书记任务分工备案制度。将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为8室1中心,成立6个综合派驻纪检筹备组、1个单独派驻纪检筹备组。强化组织领导,聚焦主责主业,充实乡(镇)纪委力量,配齐岳扎乡、东谷乡、格宗乡、丹东乡纪委书记。三是制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从“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明确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筹备组职责,对突出问题该发现而未发现的、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四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建立纪检监察系统人才库,不定期组织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筹备组到机关跟案学习、培(轮)训、交流座谈。抽调16名纪检干部到州纪委监委留置点跟案学习。
(23)监督执纪责任层层压实不够,少数部门纪检组、乡(镇)纪委监督责任缺失,普遍存在抓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围绕信访处置、笔录制作、谈话取证、执纪审查、文书运用、财务检查等内容,举办业务培训3次。利用周例会、上党课、上挂锻炼、跟案学习、“走出去、请进来”、下派锻炼等学习培训平台,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今年以来,组织16人次参加中央、省、州纪委培训,3人次跟案学习,3名干部到州纪委监委学习锻炼,选派20名干部分三批次分别到色达、甘孜、炉霍、道孚、九龙、东坡等县(区)交流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县纪委常委联系乡(镇)纪委制度》《县纪委常委联系县纪委委员制度》,及时掌握派驻纪检筹备组、乡(镇)纪委工作动态,强化其履主责抓主业意识。三是把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配为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筹备组。各级纪检干部聚焦主责主业,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条主线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四是加强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筹备组的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等程序管理制度,明确了纪检干部的职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行动意识。
3、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
(24)此次巡察丹巴县调查问卷回收率仅为88.4%,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政治巡察认识存在偏差。
一是责成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对政治巡察的认识,领会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二是充分利用“美人谷丹巴、丹巴宣传、廉洁丹巴”等宣传平台,强化宣传力度。三是各级党组织要明确政治巡察的纪律规定,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思想深处敬畏纪律和规矩,提高少数党员干部对政治巡察的认识。
(25)部分上轮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如,基层党组织履职能力不强、领导干部执行力差,财务管理混乱、项目监管不到位,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在此轮巡察“回头看”中仍有发现。
一是对照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上轮省、州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在10月25日召开的落实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委常委班子,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四川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好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意见》要求,对照《中共丹巴县委常委会班子2018年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中共丹巴县委关于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完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丹巴县从严落实干部管理主体责任九条措施(暂行)>等4个制度的通知》,深入整顿“慵、懒、散、浮、拖”等突出问题,逗硬问责,及时纠正基层党组织履职能力不强、领导干部执行力差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丹巴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项目、财务监管程序,全面清查各级财务管理运行情况,在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上下功夫。四是健全县级领导指导督促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印发《关于调整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县级干部对乡(镇)指导力度。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基层党组织履职能力不强、领导干部执行力差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加强督查力度,做到快查、快处、快结。解决在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的问题。
(26)本轮巡察进驻前,县委未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巡视巡察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
一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县委办、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协调配合,持续深入组织专题学习。二是县委已将上级巡视巡察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纳入县委常委会议程,进行专题学习。
(27)未及时调整充实县级巡察机构人员,巡察力量薄弱,抽调人员难,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对照《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在本级编制总量内优先调剂解决巡察机构所需人员编制。二是县委组织部牵头,加强对巡察办、巡察组建设,及时配齐第一巡察组组长、巡察办工作人员各1名。三是强化组织保障,优化巡察干部人才库、智库建设。四是坚持“一事一授权”的原则,确保抽调人员全脱产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确保巡察工作届内全覆盖。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财务管理不到位。
(28)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财务管理制度,多个部门存在公务接待三单不齐、财务审核不严等问题。如,县扶贫移民局、县住建局虚报多报差旅费;县发改局公款私存;县农牧局部分培训弄虚作假。
一是执行《甘孜州关于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甘孜州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的有关规定(试行)》《丹巴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实行常委分管、审签报备和台账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财经制度,严格执行“三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把审核关,报批关,支出关、票据关。三是县财政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大额资金、津补贴、加班费、接待费、差旅费等。四是针对财务管理混乱、财政资金运行不畅、审核管理不严等问题,组织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实行以检代训、以训促改,强化财务管理水平。五是对县扶贫移民局、县住建局虚报多报差旅费;县发改局公款私存;县农牧局部分培训弄虚作假的问题,限期纠正,整改到位,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票据相符。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彻底、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
(29)存在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县交通局固定资产未入账、县农牧局、聂呷乡往来款清理整改不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已对县交通局、县农牧局、聂呷乡主要负责人进行函询,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县审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回头看”。 二是建立往来款项对账制度,内部往来按年销账,外部往来每季与往来单位对账一次,按年销账。三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定期清理盘点,摸清资产“家底”,建立管理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建立固定资产对账制度,把握往来款项的准确性、合规性,对固定资产管理中的漏账、错账进行账务处理。五是针对县交通局、县农牧局、聂呷乡对固定资产账未入账、往来款清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责成在11月18日前整改到位并上报结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纪律规定追责问责。
(30)抽查乡、村两级财务资料发现,均存在违规大额支取现金、财务附件不全的情况。
一是按照《甘孜州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发《丹巴县2018年3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方案》,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巴底镇、革什扎镇、章谷镇三个镇的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二是按照“村财乡管、分村建账、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收支平衡”原则,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的要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上墙公示15个,村级财务处理流程公示15个,公示率达100%。全面推行村级财务“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工作,并通过云尚行平台扫描上传村级经济业务,上传单据6754张,手机APP送达次数371次,正常运行互联网+代理记账的村(社区)185个,覆盖面达100%。三是组织乡(镇)、村(社区)财务人员20人次到四川民族学院参加培训;组织15个乡(镇)和重点村(社区)财务人员60人次开展代理记账和村级资产清查业务培训;举办30人参加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2、项目监管不严格。
(31)抽查县级部门和乡(镇)项目资料发现,县水务局在《解决藏区新出现饮水不安全问题项目》采购中,未按县政府会议纪要设置招标条件,将“限投一标”执行为“限中一标”,且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同时该局将监理服务化整为零,规避比选。县交通局在通村公路波形护栏采购中,违规收取从私人账户缴纳的履约保证金190万元。县交通局、县国土局未按规定将工程款拨付至中标企业在本地开设的临时银行账户。
一是执行甘孜州《关于改进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措施(试行)》,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厘清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是组织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召开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议。实行项目合同备案制,组织签订《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并对项目业主、施工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五类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三是责成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支付报批流程,严格按照对公账户进行收支。四是对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存在的问题,责成按政策规定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整改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32)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提拔重视不够,未形成合理的领导干部年龄梯次结构。
一是定期开展公开考录、遴选工作,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年轻干部后备人才库。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9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人。二是摸排班子运行情况。拟定《关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使用力度,每年有计划的从“四个一线”提拔重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形成合理的领导干部年龄梯次结构。
2、干部人事信息审核不严。
(33)查阅干部档案发现存在“三龄”、“两历”前后不一致情况。
一是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情况进行再梳理,列出材料缺失清单280余份,督促干部职工、涉及单位限期补充完善。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严把干部“三龄”、“两历”档案材料审核关,调查核实干部档案信息20余人。
(六)“脱贫攻坚”方面
1、责任落实不到位。
(34)抓党建促脱贫意识不强,存在“两张皮”现象。
一是加强“五个一”、“三个一”帮扶力量作用发挥,深入推进“三个走遍”,印发《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抓党建促脱贫包片督导方案》,定期到乡(镇)、村(社区)指导督促工作,研究解决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度贫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重点的通知〉的意见》,持续开展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开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党员扶贫示范项目54个。三是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发挥农民夜校作用,建立100余人县级师资库,各村(社区)专、兼职教师保障6人以上,编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种养殖技术》等5大类50余种教材,各村(社区)每月至少开展2次以上集中培训,提升党建引领脱贫工作作用,坚决杜绝“两张皮”现象,建立完善“农民夜校”5个制度机制。四是按照省委组织部“科技扶贫万里行活动”,开展中药材、生猪养殖、食用菌等产业技术指导,培养本土人才360人次。
(35)重安排部署、轻督导检查,个别乡(镇)执行力差,对历次督导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转变督查方式,印发《“奋战120天”高质量实现脱贫攻坚“县摘帽”目标实施方案》,成立2个面上督导组和5个专项督导组,将督查方式从明访变为暗访抽查,从定访变为随访,从单一的纪委监委督查变为多元的综合督查,切实增强督查的实效性。截止10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问效5场次,综合督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7次。二是针对2018年省、州各类督查、检查、暗访、调研等历次督导检查中指出的问题,结合省、州、县三级督导、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对比,认真梳理归纳,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反馈各乡(镇)、部门,要求限时整改,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予以诫勉谈话。
(36)少数“第一书记”履职不到位,对扶贫政策理解不深,村情、民情底数不清,情况不熟。
一是严格执行《丹巴县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查询、调阅考勤记录、查看工作日志等方式,不定期对54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在岗履职等情况开展督查4次。二是全覆盖开展兜底培训4次,分层分级分类确保年内实现对第一书记培训、谈心谈话全覆盖。三是分别与第一书记、派出单位签订责任书共80余份,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2、政策宣传不够。
(37)扶贫政策针对贫困村、贫困户宣传较多、对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宣传较少,少数农(牧)民群众对扶贫政策不清楚、甚至有误解。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足,少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甚至以当贫困户为荣,不愿脱贫。
一是开展“润育工程”六大行动,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彭清华书记来州调研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州委十一届五次、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化“感党恩、爱祖国、守法制、奔小康”、“同心共筑中国梦”、“道德讲堂”、“农民夜校”、“和谐乡村行”、“三下乡”活动累计1500余场,覆盖干部群众70000余人次;开展藏汉双语入寺宣讲100余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乡村、进学校活动,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勤劳致富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指导农牧民做好“五洗一清一归三做到”(即:洗脸、洗头、洗澡、洗衣服、洗被子,清扫庭院,归整物品,做到干净、整洁、卫生),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的风气,努力实现“四好”目标;充分利用电视主流媒体以及“美人谷丹巴、丹巴宣传”新媒体平台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相关政策10余期。二是梳理收集各项政策制度宣传资料,形成《丹巴县脱贫攻坚工具书》《丹巴县脱贫攻坚明白册》等资料汇编,针对各乡(镇)、部门全覆盖发放。三是发挥结对认亲、驻村帮扶、“第一书记”等作用,开展结对走访近1000人次,派驻第一书记54人,走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提高脱贫成效,引导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奔康内生动力,逐步实现物质与精神“双脱贫”、“同奔康”。
3、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监管存在风险。
(38)通过“一事一议”实施的部分扶贫项目,存在申报资料不规范、单据审核不严格、大额资金支出无明细等问题,加之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完整,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存在风险。
一是县财政局牵头,定期组织22个专项部门召开协调会议。梳理、归纳省、州巡视巡察、审计查出反馈关于“一事一议”的问题,结合我县各专项部门“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的实际,规范“一事一议”项目申报程序、资金拨付报账手续。二是县农牧局牵头,结合清产核资对15个乡(镇)、185个行政村(社区)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已培训521人次。三是指导制定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各乡(镇)针对财务科目设置不规范、原凭证不规范,不完整、财务档案无专人管理、村干部财务法制意识差、财会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偏低、村级财务管理缺乏监督等问题,开展培训181人次,督促完善了村级财务核算制度。四是责成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增强自律意识,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把好村级财务关,做到按章办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收支,做好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村级的财务管理、财务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39)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不到位,乡(镇)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力,存在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现金发放和“二次分配”特困群众救助金等问题,个别村级资金失去监管,甚至存在套取资金、公款私存的问题。
一是结合2017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2018年“县摘帽”的要求,县财政局分别对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四项财政扶贫资金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2条。开展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检查覆盖资金2024.35万元。下一步将对农行和联社的小额信贷资金和三个乡(镇)的财务进行检查。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报州财政局备案,并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2018年计划检查县级预算单位10个,已完成10个;计划检查乡(镇)3个,行政村9个,12月完成。县级预算单位和乡(镇)村(社区)检查面分别达到2017年的100%和30%。三是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配合州工作组开展章谷镇、聂呷乡、岳扎乡等20个村的“一卡通”专项检查,安排县审计局、县农牧局分别对章谷镇白呷村、岳扎乡八科村发放财政惠民惠农资金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按照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的相关要求,起草《丹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推进方案》,规范“一卡通”管理。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经过两个月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果,但对照州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州委巡察成果,加力加劲,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限落地落实。
(一)强化担当、抓实整改。县委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迸发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中、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
(二)加强督导、注重长效。县委将此轮州委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央巡视整改和上一轮省、州委巡视巡察整改成果相结合,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把抓好巡察整改、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督导检查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强化日常跟踪督导,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行为绝不手软、严肃问责。目督办将整改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三)巩固成果、促进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与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把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与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全力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脱贫攻坚六个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把巩固整改成果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等学习活动有机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结合县委“1383”总体工作格局,持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进美丽生态和谐小康丹巴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李建华
联系电话:
13990469866、0836—12388、0836—3522238。
中共丹巴县委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