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闲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4月16日《人民日报》) 修订后的党组工作条例不仅充实了党组职责,明确了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而且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让党组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时代性。从这个角度而言,党组工作条例显然是持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又一利器,必将为党建工作注入新的动力。 《条例》吸纳了近年来有关党组工作的创新成果,为接下来的党组工作开展提供了新的指南。从党组工作的理论,到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都体现在新修订的党组工作条例中,对于新形势下党组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要求进行了及时回应。比如,目前全国从中央到县级共设有10.2万多个党组,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从制度上加以解决。 无论是在党组履行职责方面,还是在党组设立方面,以及在相关党组关系方面,都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回应这些新矛盾新问题,尤其是对解决党组设立和运行中的问题、强化党组工作的制度保障,具有重要作用。 《条例》鲜明强调了政治性。无论是从《条例》的总则,还是党组的设立,或者是党组的职责,或者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通知要求来看,都集中突出了四个意识。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确保党组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组开展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把政治性摆在第一位,在四个意识贯穿于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有利于各级党组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坚守政治责任。《条例》明确提出,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这些都集中体现了党组工作的重要性。 《条例》突出了操作性。从条例的相关条文和具体要求来,哪些地方要设置党组,哪些地方不能设立党组,哪些党组要撤销,应该如何来履行党组工作职责,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换句话说,修订后的《条例》对党组各方面工作具有明确指导性,地方和部门主要任务就是抓贯彻执行,不需要制定相关配套文件。 对于地方和相关部门而言,当务之急就是做好宣传落实,做好解读分析。只要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有关党组(党委)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去抓落实,就可以促进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