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底,45个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将完成渔民退捕,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到2020年底,完成全省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 ●到2021年底,完成全省长江流域其他水域的渔民退捕工作,暂定实行10年禁捕 四川日报讯 到2021年底,全省长江流域水域将实现全年禁捕,渔民退捕上岸,其中45个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将在今年底实行永久禁捕,其余地区禁捕10年。日前印发的《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是截至目前我省出台的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措施最严的禁捕措施。 今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底前,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完成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到2020年底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外水域要完成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四川落地《方案》的出台,使我省成为全国率先启动禁捕工作的省份。 (下转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