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企事业各单位: 为切实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按照《甘孜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孜州“守信红名单”企业评选规则>的通知》(甘信用办发〔2018〕1号)和《甘孜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甘孜州“守信红名单”企业评选的通知》(甘信用办发〔2018〕2号)的要求,甘孜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于2019年4—6月,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步骤和程序要求,经过申报、初审、分评、综评4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初步拟评出28个“守信红名单”企业,7月2日—8日,对拟评选企业通过《甘孜日报》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意见。以上整个评选过程由甘孜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共同参与,现将评选情况进行通报(名单见附件)。 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甘孜州“守信红名单”企业评选规则的要求,在各相关官方及主流媒体、网站等加强宣传报道,积极运用评定成果,承兑各项优惠激励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守信企业发展。从而,进一步倡导“守信获益、诚信光荣”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切实助推甘孜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甘孜州2019年首批“守信红名单”企业名单 甘孜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行甘孜州中心支行) 2019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