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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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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44户规上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17

(紧接第一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接受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压实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建立企业复工复产备案登记制度,指导企业做好员工情况排查、生产经营场所防疫消毒等准备工作。复工复产前由企业提交申请书及承诺书,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复产。除疫情重点县外,其他各县(市)在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重点保障供电、油气、市政环卫等城镇运行必需,药品、防护用品运输和销售等疫情防控必需,超市卖场、邮政及物流配送等群众生活必需行业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全州各县(市)、州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周向州政府报送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和州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措施”,支持企业复产扩能。制定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全力保障企业生产基本要素。引导甘孜州内园区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孵化器、双创基地等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对承租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中小企业(个体户)减免2个月租金。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给予延期还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等金融支持。对矿山企业提出的矿权延续申请,坚持快审快办快批,保障企业生产要件。

实行“不见面”审批,推进重点项目要件在线审批办理。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材料的项目实施容缺办理、承诺制审批,疫情消除后补办相关手续。将重点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工作纳入重点保供范围,切实协调解决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项目,允许合理延后合同执行期限。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州64户规上企业已复工复产44户,复(开)工率达68%。其中电力生产供应业38户,复(开)工率为100%。采矿业3户,复(开)工率为17.6%。农副食品加工和食品制造业3户,复(开)工率为33.3%。

刘波 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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