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讯 2月18日,记者从州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州医保系统已向全州24家州、县(市)级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预拨1350万元医保基金,并根据需要适时追拨,实行医疗费用单列预算,确保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针对全州疫情发展和防控工作形势,我州医保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特殊医保报销政策,出台了多项支持性措施,切实织密疫情防控“医保网”。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邓薇说:“患者无论是否参保,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是否能联网结算,一律先就医后结算,并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费用,对异地患者不调减报销比例。” 她介绍,我州已把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疑似)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个范畴较广,包括了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5种药品和2个医疗服务项目;其全部费用经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确保患者‘零自付’。” (下转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