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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法院 “一站式”解决道交纠纷 2021年05月18日

甘孜日报讯 日前,炉霍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依托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成功调解汪某与多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这是该院今年利用此平台成功调解的第2起交通事故案件。

5月5日18时许,汪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牵引挂车在国道350线某路段超车时,与多某驾驶的无牌两轮电瓶车发生刮擦,致使多某受伤住院,电瓶车损坏。因此次事故,多某已住院七日,其家里乱成了一锅粥,而汪某也滞留炉霍,运输的货物被严重耽搁。双方都迫切需要尽快解决纠纷,多次自主协商均未果,又担心走诉讼程序繁杂耗时。

5月11日中午,在接到炉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电话后,炉霍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法官立即前往县交警大队速裁调解点。虽然重型挂车投保了车辆交强保险和商业保险,双方对多某的住院费用均无异议,但是却对护理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电瓶车的维修费等事宜产生纠纷。了解案情和双方的需求后,法官随即开展调解释理工作。法官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积极促进双方沟通和交流。在法官和交警的协同努力下,该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得以以调解形式化解,涉案标的金额当场兑付。

据悉,该院将继续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该平台的建设和运用,将符合平台调解标准的案件实行调解前置,多元化解决道交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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