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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补贴培训内容围绕行业与民生领域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设置,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培训对象按要求参训后,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今年5月1日起新备案的培训项目,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可分别享受3次),技能培训同一职业(工种)、相同等级不重复享受。培训对象个人缴费或由承训机构代为垫付费用参加省内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开展的技能评价,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按标准给予个人或机构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职)高中(技工院校)毕(肄)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乡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同一劳动者每年只可享受1次生活费补贴。已享受该职业(工种)高等级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培训补贴;已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转载自《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