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塘县人民法院收到来自射洪市人民法院的感谢信,信中射洪市人民法院表示,他们在异地执行案件时,巴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对其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高效协作,这一跨区域执行协作案例,彰显了两地法院携手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
2025年2月20日,射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当事人举报,被执行人黄某某在巴塘县出现。因涉及异地传唤、询问等诸多困难,射洪市人民法院随即向巴塘县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接到请求后,巴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艳亲自带队,历时一天,克服恶劣天气、复杂路况等重重困难,在芒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全力协助下,成功将乘车前往西藏昌都途中的被执行人控制,并移交射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被执行人黄某某被带回射洪后,因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射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
“‘执’责所在,虽远必‘行’。”王艳介绍,巴塘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跨区域执行协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力量互援的执行联动格局,推动人民法院异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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