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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绚丽绽放

(紧接第一版)已成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温暖人心、争取人心、凝聚人心的过程,已成为合力实施州委总体工作格局的过程,已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成就的过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已成为各族干部群众在雪域高原上开拓进取的坚强意志,各民族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里创造幸福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明天,已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尽管我州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维护民族团结既是一项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甘孜同步全面小康的战略性工作,又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基础性工作,更是一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长远性工作。《决定》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州100%的县(市)、90%的乡(镇)、80%的村(社区)及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寺院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或示范单位。”面对如此繁重的目标任务,全州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遵循中央和省州委对创建活动的新要求,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在政治上,坚持“在甘孜藏区,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着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在团结上,坚持“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的导向,更加注重做好人心工作,以实施“润育工程”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活动为载体,切实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着力厚植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根基;在治理上,突出依法管理基本方略,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在文化上,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民族文化发展观,使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共同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家园;在干部上,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使一大批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的少数民族干部和熟悉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成为助推我州改革发展民生稳定的中坚力量;在发展上,牢固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包容性发展、紧扣民生抓发展,加快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用发展的力量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各族群众在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和相互帮助中,融为一体、打成一片,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社会的稳定;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团结,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就无从谈起。因此,持续加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决不是对过去创建活动的简单延续,而是在更高层次上对创建工作的拓展和升华。我们坚信: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凝聚起“党管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共识、“团结一切力量”的思想共识和“整合要素资源”的行动共识,始终把牢落实民族宗教政策这一“指南针”,始终把牢维护团结和谐稳定这一“定星盘”,始终把牢持续改善民生这一“压舱石”,始终把牢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撬动点”,始终把牢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一“动力源”,在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大好局面中,共同呵护绚丽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肩并肩、手挽手、心连心,激情抒写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壮丽诗篇,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汇聚起无穷智慧和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