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讯 “感谢组织对我的帮助,这次真真切切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引以为戒,严格财经纪律,绝不再犯。”尼某感激的对办案人员说。
原来,尼某在任职道孚县公安局政委期间,为避免年底单位结余资金被财政收回,同意通过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用于购买办公室家具、警用服装等,尼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
调查期间,尼某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如实说明问题,认错态度好。鉴于“小金库”资金用于购买单位办公家具、警用服装等,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主动交代问题,承认错误,积极配合组织调查,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给予尼某党内警告处分。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州纪委监委主动作为,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推动政治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
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制定《甘孜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关于深化正风肃纪“十项整治”分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督导州政法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线索办理推进会,要求全州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