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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甘孜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集全州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和“保护伞”线索的通告

为持续推动全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深化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现将我州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的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内容

(一)信息网络领域

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

2.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

3.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的黑恶势力;

4.利用信息网络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5.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络上威胁、 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6.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涉黄赌毒、暴力传销、 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7.非法出售、出租、出借电话卡和银行卡提供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违法行为;

8.泄露、公开、出售、非法提供他人隐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二)自然资源领域

1.违法违规使用国家或集体土地,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和矿产资源;

2.实施区域、行业垄断,重点打击“沙霸”“矿霸”及其背后“保护伞”;

3.非法采沙突出问题;

4.无证开采、越界盗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采(运)及以合法经营掩盖违法活动等涉矿突出问题。

(三)交通运输领域

1.采取碰瓷、讹诈、滋扰等手段敲诈勒索货车司机,教唆他人设置路障、故意破坏交通设施,造成公路堵塞以及“黄牛党”违规带路躲避执法检查行为;

2.“车匪路霸”违法犯罪活动;

3.通过货运车队、网络平台等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运营团伙;

4.“黑窝点”车辆非法改装、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非法代办相关证件及偷逃高速通行费等行为;

5.运输企业“有照无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地下班线”团伙和道路运输“黑站点” “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

6.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管理和运输执法部门内外勾联、提供偷盗便利、放行车辆偷逃通行费及超载等违法行为。

(四)工程建设领域

1.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市场、建筑施工、房地产市场、农村危房改造等行业领域乱象和突出问题;

2.利用“当地人”优势,聚众闹事、强揽工程、强拉强送、阻工扰工、敲诈勒索、骗提骗贷、寻衅滋事,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3.工程建设领域阻碍投标、恶意竞标、串标围标、项目垄断、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

4.房地产市场违规收取预付款、采取暴力威胁手段驱赶租户、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5.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租、调换和转让廉租房等行为。

(五)其他相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行业领域乱象线索

二、线索举报要求

今年是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开局之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业乱象及其“保护伞”的相关线索,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一)举报人可通过个人、多人、集体、单位等形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受理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三)举报人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外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最好提供相关证据。举报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对谎报或者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举报人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等举报链接,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平台共分“线索举报”“行业乱象举报” “进度查询”三个栏目,选择“行业乱象举报”栏目进入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黑办即可实时受理。

(二)电话举报方式。发现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重点行业领域乱象问题,存在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涉黑涉恶腐败或推动行业领域整治工作不力问题,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州扫黑办0836-2834581;州线索核查中心0836-2839110;州纪委监委:0836-2865772;州公安局电诈中心0836-2839110;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36-2822409;州交通运输局0836-2811423或12328热线;州住建局和城乡建设局0836-2835250。

(三)邮箱举报方式。州扫黑办3229853073@qq.com;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413321@qq.com;州住建局和城乡建设局329257316@qq.com。

(四)见面举报方式。

1.综合类线索

线索接收单位:州扫黑办、州线索核查中心。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炉城南路30号州公安局综合楼625办公室(州扫黑办)、州公安局刑侦楼314办公室(州线索核查中心)。

2.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背后“保护伞”类线索

线索接收单位:州纪委监委;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新市前街60号州纪委监委507或510办公室。

3.网络信息线索类

线索接收单位:州公安局电诈中心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炉城南路30号州公安局刑侦楼315办公室

4.自然资源领域类线索

线索接收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炉城南路3号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A502)办公室

5.交通运输领域类线索

线索接收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向阳街73号州交通运输局3楼303室

6.工程建设类线索

线索接受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将军桥53号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