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四川林草“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证照分离’即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分开,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一般经营活动,在更省事的同时,还能避免过去‘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现象。”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方案、文件,提出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
《方案》对涉及我省林草的14项中央层面设定改革事项和两项我省自行设定改革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三类方式制定了具体的改革措施。
对“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等5项事项,直接明确取消审批环节,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其中,“林草种子(林木良种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林草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两项事项因全国人大常委会尚未完成修法,仍按照原程序办理,其余3项事项已取消审批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