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讯 《〈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实施办法》日前印发,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是红色资源大省,也是国内率先启动制定红色资源保护相关法规及配套实施办法的省份之一。2021年7月1日起,《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正式施行。本次《实施办法》的出台,从操作层面入手,就《条例》关于建立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名录制度、开展资源认定、强化保护措施等重点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
在健全保护传承机制方面,《实施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以上宣传部门是承担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指导工作的机构。(紧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