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是亿万人民的共同心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和国家重大制度创新,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十分关心督察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督察工作掌舵定向。从2015年底试点至今,督察工作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制度刚性和权威,夯实了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成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2022年6月2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至此从2019年开始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了全覆盖。
几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阅每一批督察工作安排、每一份督察报告、每一份整改方案、每一份整改落实情况,为督察工作指明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组成部分,绿色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方面,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成为重要一战,“美丽”一词写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各地区各部门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这十年来,《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继出台,数十项改革方案接连实施,构建起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
建立督察制度,正是其中的关键一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
201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此次会议指出,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会议还强调,要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河北,成为首个督察试点。2015年12月3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
当时,河北因多年来发展方式粗放、重化工企业集中,空气质量差、污染重,一直备受关注。
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督察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调阅资料、调研座谈、走访问询、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多种方法,为河北生态环境问题“问诊开方”。
2016年5月3日,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督察情况。这份公开的通报,约60%篇幅谈问题,一针见血、直指病灶。
反馈后几天,河北省就召开环境保护大会,宣布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并提出将加强治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推进生态修复,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让生态环境早日实现根本性好转。
动真碰硬传递出明确信号。多地领导干部表示,要深刻认识到环境就是民生,要把环保压力转成治污的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对在河北开展的督察工作表示肯定,认为督察“发现了问题,敲响了警钟,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整改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这项工作要抓下去,后续督察工作要接续展开。
不久,第一批8个督察组正式进驻8省区,拉开了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大幕。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要正视问题、着力解决问题,而不要去掩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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