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明确,要按照“系统推进、政策协同,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强化激励、硬化约束”的原则,统筹兼顾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协调推进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加快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格局基本完备。到2035年,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定型。
(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