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办法》衔接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系统总结我省实践经验,对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
任职条件和资格方面,《办法》从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专业素养等方面明确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并针对不同层级、岗位细化明确了任职资格以及适当放宽的情形。
选拔任用方面,《办法》明确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采取单位内部推选、外部选派方式进行,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产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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