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讯 近年来,乡城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省、州、县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州推进生态法治建设,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抓手,用心用情用力守护绿水青山。
该院在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打造生态检察工作特色,提升运用法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水平。
该院将生态检察工作作为全年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以检察长负总责、主管副检察长亲自抓、负责检察团队具体抓、各部室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建“净土田园”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整合全院力量参与办理生态环境案件;构建“检察+行政”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模式,打通地域壁垒,共同保护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变“各自为线”为“共建共治”;招募聘请5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研讨、公开听证等检察办案活动,共绘生态保护“同心圆”。
与此同时,该院通过实地走访,对案件办结后环境损害是否消除或减轻、生态修复措施是否启动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积极引导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违法者”。通过缴纳资源损害赔偿金、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努力把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失降到最低。
此外,该院紧紧围绕甘孜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集中力量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依托支部结对共建、主题党日、农民夜校等主题活动,通过集中宣传、下乡走访、重要时间节点专题策划、典型个案释法说理等方式,深入乡镇、学校开展生态环保普法宣讲,着重宣传生态保护和环保法规知识,提升了群众生态法治意识,营造了推进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
五年来,该院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8件,向69个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听证2次,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向民事侵权责任人追偿生态修复费3万元, 判罚复种植被370株,通过向10乡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垃圾20余吨,针对辖区内污水直排河道等污染环境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份,督促行政机关对全面排查,河道污染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该院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努力开拓生态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乡城贡献检察力量。
实习记者 冯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