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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9日

康定市检察院

贯彻落实《青藏高原 生态保护法》

甘孜日报讯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近日,康定市检察院制定了《康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检察职能全力保护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

《方案》明确,要结合康定实际,以“四大检察”为抓手,工作中要统筹发力、相互贯通、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更好发挥法律法规在社会中的推动力和保障作用,守护好青藏高原优质生态系统。

《方案》要求,要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首个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为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提供法治屏障。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强化民事行政检察保护生态监督职能,依法护航青藏高原的优质生态环境。要深化学习宣传,依托康定检察“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通过集中宣传、典型案例释法说理等方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工作成效和重大意义,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凝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合力。

下一步,康定市检察院将不断强化生态发展优先理念,创新工作举措,努力实现检察资源最大化利用、监督手段最大化运用、监督效果的最大化提升,助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