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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4日

坚持柔性司法,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泽仁拥忠为当事人释法明理。

◎西绕 张丛芳 文/图

泽仁拥忠,巴塘县人民法院的一名90后员额法官,她习惯把自己承办的所有案件按照案件类型进行记录、归类。她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样能以最好的方式用最短的时间处理好各类纠纷。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有些案件从法院的角度看是小案,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大事,任何一个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很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法官你帮帮我行不行,现在生意不好做,王某某差我一大笔建材货款,一直赖着不给,都拖了快一年了。”今年3月1日一大早,刚上班,泽仁拥忠受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葛某就来到法院,拉住泽仁拥忠的手,不停地说着。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为了更加准确地掌握案件的实际情况,泽仁拥忠马上对该案件进行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葛某是一位做建材买卖的老板,王某某与葛某两人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先交付材料后给钱,而后王某某在葛某处购买了大量建材,但材料交付都快一年了,王某某声称没有钱,一直不付货款。

完成调查工作后,泽仁拥忠习惯性地拿出一本红色笔记本,开始对该案件基本情况进行记录。案件记录完成后,她的思路也理清楚了,已经有了处理该纠纷的方法。

泽仁拥忠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人王某某,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泽仁拥忠的耐心劝解和法律释明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调解。

次日,被告王某某来到法院,表示其前几天刚出了一起交通事故,花费了大笔医药费,后续还需要赔偿事故伤员的医药费赔偿金,现在的确无力偿还该款项,甚至耍起了无赖,要求到法院打工赚钱。王某某不愿意签笔录和调解书,且在后续的调解中,态度越来越恶劣,甚至以死相要挟。泽仁拥忠多次释法明理后,被告王某某终于签收了法律文书及开庭相关传票。

在开庭前一天,泽仁拥忠决定亲自到被告王某某家中进一步了解情况,确认王某某确实存在实际困难。法官考虑到被告王某某眼下确无偿还能力,于是前往原告家里,详细告知被告的相关情况。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原告自愿负担案件受理费,免去被告两千元货款,并同意被告分期支付剩余款项。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泽仁拥忠耐心、细致、高效的调解,让当事人双方都感受到了法律力度和司法的温度。

法官寄语

我们年轻一代的法官,是在法律光环照耀下长大的一代,我们习惯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通过办理这起案件,我意识到司法并非高高在上,既要依法断案,公平公正定分止争,也要真正找出矛盾产生的根源,无论案件大小,都要以“如我在诉”的角度,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抓准痛点,理解他们的难处。只有用心用情去办好这一件件“小事”,才能真正为群众解决好他们的“心头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