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18 中共甘孜州委机关报·甘孜日报社出版凝聚正能量·传播好声音






2024年07月08日

新龙县人民法院

情理结合化解矛盾纠纷

甘孜日报讯 新龙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源治理的源头解纷优势,近日成功调解三起纠纷案件,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受到当事人称赞。

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间,原被告签订挖掘机租赁合同,每月租金为36000元,租赁总金额为174750元。被告支付99330元租赁费后,原告多次催讨余款未果,向该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与原被告积极沟通。沟通中,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于拖欠租赁费一事无异议,但表示目前经济条件比较困难,希望原告能宽限十天时间筹款。在承办法官真情调处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剩余款75420元。至此,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诉前联调机制,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注重用情与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刘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