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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4日

九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千里寄锦旗表谢意

甘孜日报讯 近日,九龙县人民法院收到一份特殊的快递,申请执行人任某某从两千多公里外的山东省济南市寄来一面写有“依法为民做主,执行替民解忧”的锦旗,表达他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谢意。

任某某与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经线上线下全面调查,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除有一辆机动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院对车辆实施了查封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被执行公司限期交付。但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负责人失联,机动车未能实际控制。

为顺利推进案件执行,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执行干警依托与九龙县公安局建立的执行协作查人找物机制,找到了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股东的联系电话。并通过多方调查走访,辗转成都、德阳、绵阳等地,最终找到了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和股东王某某。通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晓以利害,最终促使被执行公司相关负责人履行了全部案款36500元并缴纳了执行费,案件顺利执结。

当收到案款后,申请执行人任某某激动地说:“听说公司名下没有财产,车子也找不到,我以为这笔钱要打水漂了,没想到九龙县法院执行这么给力,太感谢你们了。”任某某表示,从案件办理过程和与干警接触中,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不易,也充分感受到了干警对当事人的耐心和执行责任心,所以通过邮寄锦旗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谢意。

宋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