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讯 8月29日,记者从全州“乡村振兴·双百工程”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进一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生活宜居、发展宜业、治理有效、环境优美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我州出台了《甘孜州乡村振兴“双百工程”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以此为推进乡村振兴“双百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甘孜样板提供政策保障。
《办法》从保障多元投入、强化人才支持、健全技术支撑、壮大集体经济、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经营主体、建强村级组织、强化考评激励八个方面,制定了激励措施。
自2022年我州全面启动乡村振兴“双百工程”以来,我州各县(市)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示范引领、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以G318线中国最美景观大道、G317线高原丝路文化走廊等重要国省干线和重点旅游景区周边为示范节点,以县域内片区划分的中心村为重点优化布局,并明确精品村打造主题。截至2023年底,共整合各类资金15亿元,打造乡村振兴“双百工程”示范村200个,其中包含精品村40个。今年整合资金5亿余元,有序推进100个示范村打造。
《办法》首先明确的就是保障多元投入,明确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把“双百工程”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甘孜州级财政对当年建设“双百工程”示范村、精品村给予400万资金支持,并将“双百工程”推进情况作为州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政策因素考虑;对合格验收的示范村、精品村按照州级财政奖补规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补;各县(市)整合涉农资金优先用于“双百工程”,每村安排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的投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符合甘孜实际的金融产品,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同时,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规范和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参与“双百工程”建设。
在发展特色产业方面,《办法》明确将围绕“6+N”有机产业集群建设,培育一批牦牛、藏香猪、青稞、酿酒葡萄等种植养殖大户,按规定给予奖补。鼓励有条件的村统筹发展旅游业或民宿餐饮,新评定为金鼎级、银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的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0万元、20万元;对新评定为“圣洁甘孜”五星、四星、三星级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5万元、3万元。支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打造主题特色鲜明的高质量乡村旅游集聚区和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农村快递物流发展,对全年配送达2万件、5万件邮件、快件的客运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奖励。对开通农村寄递物流线路,且持续稳定运营12个月以上的民营寄递物流企业,每年按农村业务投递量给予0.5元/件、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补。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值得一提的是,在强化人才支持上,《办法》提出了大力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实施人才回引工程,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每年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000人以上;实施人才激励行动,每年遴选50名在技术推广、产业融合、增收致富等方面起到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给予政策整合扶持、优质资源倾斜等支持。
《办法》还明确鼓励支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的特色中藏药业种植、特色农牧业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5万元。对获得有机产品新认证证书的市场主体,按照每张获证证书首次认证、再认证(一年一审)、获证产品加施有机标识等三个环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3万元。对纳入全国“名特优新”新认定的农产品名录主体,给予每个证书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州内注册经营主体且全年实现线上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本土榜样带货主播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此外,《办法》还从健全技术支撑、壮大集体经济、建强村级组织、强化考评激励等方面细化若干条措施,为持续推进“双百工程”建设注入新动能。
记者 罗文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