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有关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促进森林资源有效利用,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目标,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
(一)落实集体所有权。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
(二)稳定农户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紧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