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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消费生产再发力

(上接第一版)

值得一提的是,围绕政策措施,州经济信息化局紧跟步伐,拿出“抓政策”工作思路,坚持把落实政策与优化服务结合起来,加快建设“企业之家”服务体系和重大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制定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措施,同时坚持精准“画像”,政策找人、直达快享为原则,坚持线上线下解读相结合,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企业第一时间知悉熟悉政策内容,做好政策快递员,旨在激励重点工业项目实施企业加快建设进度,促进项目早竣工早投产,为全州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做出积极贡献。

在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上,政策措施提出,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2024年生产规模10亿元以上,2024年1至9月生产规模保持正增长,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工业企业,州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激励;年生产规模10亿元以上,生产规模在2024年1至9月基础上由负转正的工业企业,州级财政给予30万元激励。对年生产规模0.5亿元以上,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州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激励。

工业是经济的“压舱石”。具体而言,州经济信息化局表示,将会同州统计局下发各县(市)上述类型企业名单,并会同县(市)做好运行监测,以最大程度发挥好政策红利效应为中心,突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突出简审快批、直达快享,突出问题导向、政策找人,精确“画像”明确政策实施的目标对象,提升政策兑现效率,全力推动四季度全州工业经济回升向好,奋力实现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目标。

在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上,政策措施提出,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2024年生产规模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下同),且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含新引进建筑业企业,下同),州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激励;年生产规模5亿元—10亿元,且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州级财政分别给予25万元、50万元激励;年生产规模1亿元—5亿元,且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州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激励;年生产规模0.5亿元—1亿元,且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州级财政给予10万元激励。

毫无疑问,在政策的“加码”上,州内建筑业企业的发展活力更加显现,同时针对房地产市场,我州也出台了积极鼓励政策。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帮助州内有融资需求的房地产项目达到“白名单”条件。同时,鼓励县(市)通过适当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时间,优化调整开竣工时间,允许分期分宗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方式,支持州内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

在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上,政策措施提出,对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在2024年期间,批发企业年销售额10亿元、5亿元、1亿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期增长5%、10%、15%以上,州级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激励;商贸零售企业(单位)年销售额1亿元、0.6亿元、0.3亿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期增长5%、10%、15%以上,州级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激励;餐饮企业(单位)年销售额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期增长15%、20%、25%以上,州级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激励。对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在2025年一季度,批发企业销售额达3亿元、1.5亿元、0.3亿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期增长5%、10%、15%以上,州级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激励;零售企业(单位)销售额达0.5亿元、0.3亿元、0.1亿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期增长5%、10%、15%以上,州级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激励;餐饮企业(单位)销售额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期增长5%、10%、15%以上,州级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激励。

新时代担负新使命,新形势蕴含新机遇,助企纾困如何对症下药?州商务合作局的答案是一方面,加大重点企业服务力度,针对负增长单位实施“一企一策”稳增长举措,加力推进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攻坚行动,切实做好升规上限入库申报工作,实现限上月度入库16户、年度入库30户、规上企业入库22户;另一方面,紧盯工作进展、指标提升和数据统报,着力跟踪监测限上、规上、外贸等行业企业经营状况,切实加强四季度数据监测和运行分析,强化统计报送工作,各县市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在库企业“一对一”精准服务,有效收窄负增长面。

在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生产增长激励上,政策措施提出,在2024年期间,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5%、30%、35%以上,州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激励。在2025年一季度,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5%、30%、35%以上,州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激励。

对此,州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州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主动履职、积极担当,打出政策兑现系列“组合拳”,当好政策措施兑现的“保障员”,让政策红利以最快的速度从“纸上”落实到甘孜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