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讯 11月11日,记者从白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据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责任和参与意识,白玉县在落实占用耕地“六个严禁”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白玉县耕地保护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据了解,《措施》压实三级管护责任,明确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村民委员会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职能职责;规范用地审批程序,要求各单位需严格遵循相应的审批流程,依法办理宅基地、农转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确保用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强化耕地有效监管,通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田长制工作要求,推动撂荒地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耕地得到有效利用和保护。针对严格执法监督问责,《措施》明确对于违法占用耕地的,将严格实行追责问责机制,对于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将采取倒查机制,严肃追责问责。此外还建立挂钩奖惩制度促耕地保护,将年度考核评分与绩效、保障、晋升、评优紧密挂钩,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全媒体记者 罗文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