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从实施养殖贷款贴息、强化信贷政策支持等9个方面全力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
养殖贷款贴息方面,对农业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含基建和更新改造),按5年期以上LPR-150BP(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去1.5%)给予贴息,对单个项目(或主体)固定资产贷款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新建或改扩建设施畜牧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支持县级予以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