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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

炉霍县人民法院吕启雄“石榴籽”调解室诉前化解暖人心

六天往返两千里 圆满化解三案件

甘孜日报讯 近年来,炉霍县人民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凝心聚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实施吕启雄“石榴籽”调解室诉前化解暖人心系列举措,全力实现“诉求马上办、矛盾不上庭”,使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逐年提升。

近日,吕启雄“石榴籽”调解室三人调解小组驱车前往康定市新都桥镇、雅安市天全县、成都市、遂宁市等地开展涉离婚、继承等民生案件诉前调解工作,6天往返2000余公里,调解成功率达100%。

原告罗某已93岁高龄且行动不便,因其子意外死亡引发继承纠纷,原告罗某要求被告曾某支付应由其继承的遗产13万元。考虑到该案涉及几代人之间的亲情,加之罗某不懂得运用远程视频参与调解,调解小组一行赴罗某居住地天全县开展调解工作。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前提下,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温情化解该案,以被告曾某向原告罗某当场支付遗产8万元达成和解。

被告因犯罪入狱服刑多年,原告因长期家庭分离等原因向法院提起离婚诉求。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调解小组经双方同意后前往被告服刑监狱,经过耐心沟通、调解,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被告赵某拖欠原告唐某劳务费3万元,原告一直无法联系到被告而诉至法院。调解组一行通过泸定县德威镇派出所的协助,成功获取被告赵某所在位置后,立即前往泸定县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耐心释法,被告赵某同意7日内支付原告唐某劳务费3万元。

该调解室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邻里关系等问题,定期深入街道社区,走村入户举办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同时,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增强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今年,该调解室已诉前化解案件120余件,立案调解6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8%。

沈龙康 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