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5日下午,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39人,实到3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主席团、代表联名提出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并决定将名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继续酝酿。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并决定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印发各代表团。
会议表决通过了州人大专门委员会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并将该情况报告印发代表知悉。
会议表决通过了州人大经济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关于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并将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印发大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乡村振兴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决定将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通过了三个草案建议表决稿。
全媒体记者 罗文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