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四川省进行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2024年12月20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5年1月10日向四川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付志方通报督察报告,四川省委书记王晓晖作表态发言,四川省省长施小琳主持会议。翟青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四川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四川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做好”的殷殷嘱托,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赤水河流域已退出水电站124座,持续加强翠云廊古树名木保护,巩固金川县八一电站生态破坏问题整改成效,锦江流域黄龙溪国控断面水质连续4年为Ⅲ类。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划定生态红线14.8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30.59%,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分别达35.7%、82.6%。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积极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86.7%。长江、黄河干流(四川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先后出台《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等系列重要文件,制修订《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出台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等11项地方标准,建立实施赤水河、嘉陵江等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13个市州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川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4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6051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
督察指出,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对照四川肩负的发展和保护重大使命以及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有不足,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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