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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3日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情况

(上接第一版)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法规政策、决策部署打折扣,工作推进统筹谋划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执行长江保护法规政策不到位。个别地方在长江二级支流涪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违法建设化工项目,在长江一级支流河道内违法建设尾矿库;省级有关部门化工园区认定审查工作不严不实;广元市违规将河道滩地纳入城镇开发建设范围,且部分已用于项目建设。

产能置换政策执行不力。部分平板玻璃项目未实施产能置换。一些地方砖瓦产能减量置换执行不到位,违规置换问题突出。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些地方对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重视,既未按要求排查清理上报,也未认真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工作存在不足。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矿山违规开采等问题整改不力。少数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是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及部门监管缺位,在生态保护修复、岸线管控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违法占用林地、采伐林木问题多发,公益林被破坏。

岸线破坏问题禁而不绝。个别地方长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不到位,砂石企业侵占嘉陵江干支流岸线。大渡河沿线被违规倾倒固体废物侵占河道。

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够到位。南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有的省级湿地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违规侵占问题。雅安市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不力,生态流量泄放严重不足,对珍稀鱼类生境造成影响。

矿山修复把关不严。个别矿山修复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仍有短板。四川省一些部门和地方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2023年泸州市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6天,内江市PM2.5浓度同比上升24.6%;乐山市PM2.5浓度连续三年上升。玻璃、焦化等行业污染整治不到位,部分检测维修单位弄虚作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力。

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宜宾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能力严重不足,大量生活污水通过雨洪口进入外环境。部分地市污水溢流问题也较为突出。

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四川省及部分市州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部分市州未建成资源化处置设施,一些地方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甚至违法堆存工业固废。

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有差距。个别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推进缓慢,污水管网排查整治不及时,大量工业废水溢流九龙溪。部分园区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污水直排漏排问题突出。

四是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全省有13座停用3年以上的尾矿库未按要求完成闭库,有的长期停用仍未完成闭库,有的已闭库尾矿库也存在环境风险。部分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粉煤灰堆场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企业违法问题多发。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违法偷排废水,污染周边环境。

督察要求,四川省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和负面清单管理,以更高要求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四川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四川省委、省政府处理。

转载自《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