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一、加快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强化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
(一)持续提高粮食产量。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深化“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行动,开展重大品种推广,启动“吨粮田”建设,大面积提高粮食单产,确保今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60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725亿斤以上。扩大小麦种植面积,推进晚秋作物增产,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支持发展油茶、油橄榄、核桃等木本油料。实施产粮(油)大县奖补和粮食生产先进县激励政策,提高丘陵山区省级财政种粮大户补贴标准,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深入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
(二)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加快建设生猪产业集群,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确保生猪出栏稳定在6000万头以上。稳定牛羊生产,提升基础母畜产能,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建设牦牛产业基地县。实施经济作物产业基地“三新”提升行动,加快建设水产产业集群。推进“天府森林四库”建设。
(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市(州)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完善耕地保护差异化激励机制,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监测,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过渡期,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完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和验收标准,确保垦造和恢复的耕地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把补充耕地持续恢复增肥管护资金纳入占用耕地成本。
(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按照“先易后难、整片推进”原则,优先在整流域、具备灌溉条件的地区和产粮大县推进,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完善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健全相适应的保障机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解决耕地细碎化问题。开工建设引大济岷等大中型水利工程,持续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重点山坪塘整治,新建和改造一批提灌站。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健全农村气象灾害和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防范机制。
(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