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6日,康定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严,当场主动履行全部案款10.6万元。从案件立案至执结,执行法官始终秉持“刚柔并济”的执行理念,将释法明理与强制执行措施有机结合,推动案件高效执结,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开展财产调查工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可供执行的车辆。被执行人以经济困难为由拖延履行,对法院通知消极回应。执行法官秉持“教育为先、强制兜底”的执行思路,先后4次约谈被执行人,并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协同释法。一方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如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被执行人换位思考,使其理解申请执行人因劳务受害承受的身心痛苦与经济负担。经过多次劝导,被执行人仍以分期支付为由消极应对。
对此,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同时,发出《风险告知书》,明确向被执行人告知不配合执行的风险后果。在“法律威慑+利益权衡”的双重压力下,被执行人态度发生根本转变。最终,在车辆拍卖公告发布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承诺一次性履行全部义务。5月26日,案款全额汇入该院账户,经审核无误后,该院当日完成案款发放手续,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该案通过“教育引导+强制威慑”执行机制,促使当事人从“要我履行”转向“我要履行”,彰显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实践价值,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更有温度、更富成效的执行方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东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