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州人民检察院联合石渠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四川长沙贡玛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针对保护区内存在的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展开调查,切实维护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生态安全。
调查发现,受历史遗留因素影响,保护区存在多处生态隐患:缓冲区内违规采挖蕨麻(人参果)的行为屡禁不止;早年遗留的毛坯路导致植被遭车辆碾压破坏;废弃网围栏长期未清理,成为生态修复的阻碍;原住牧民生产生活产生的零散固体废弃物影响环境整洁;一般控制区与核心控制区界桩安装不规范,部分界桩损坏,导致功能区划模糊。这些问题如同“生态绊脚石”,严重威胁着被誉为“地球之肾”和“物种基因库”的湿地保护区的生态。
针对上述问题,州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成立公益诉讼专案组,并于2025年4月启动诉前立案调查。为确保调查精准高效,专案组依托州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运用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对案涉区域进行全方位勘验,固定关键证据。在完成调查取证后,依法向石渠县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限期整改。
石渠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四川长沙贡玛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范围,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问题逐一销号。目前,保护区内的各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近年来,甘孜州两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在长沙贡玛湿地生态环境损害案中,州人民检察院创新采用“1+1+N”专案办案模式,联合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立案调查和分层监督。在州、县两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累计投入29万元生态修复资金,完成2000个界桩的重新排序,修复或更换破损界桩界碑40余个;科学设置卡点,配备专业巡护人员和检查设备,推行规范化通行证管理,发放通行证300余张;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定制环保袋2000余个,发放创意环保小物品4000余份。此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已成功纳入省级“十五五”规划重点项目库,为保护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甘孜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续写更为精彩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篇章。
扎西拉姆 朱文枝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