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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1日

法治护航绿水青山

甘孜生态之变书写绿色答卷

夏日的炉霍县卡萨湖。 州生态环境局供图

◎全媒体记者 兰色拉姆 楚吴巴登 实习记者 陈雨

2018年,甘孜州颁布《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是四川省首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致力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该《条例》的实施,对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治基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镰刀划过水面,道孚县湿地管理员西日拉姆捞起一捧翠绿水草,远处栈道上孩童追逐水鸟,粼粼波光映着麦粒山雪峰。两年前,这片253亩的湿地还是砂石遍地的“生态疮疤”,十多年私挖乱采让水土流失肆虐,风沙漫天的荒滩连树木都难以存活。

如今,通过四级生态净化系统,这个被当地居民称为“绿肺”的湿地公园,每日吞吐60吨生活污水,将清流送回鲜水河。

在海拔4298米的折多山垭口观景台上,伫立着一座200平方米的“川藏绿色驿站”。游客可以用垃圾换取免费停车和如厕券,志愿者分类处置废弃物。这正是《条例》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

过去环保工作靠文件推动,现在以法律为准绳。该《条例》涵盖6大领域、10大任务、43项创建指标的法规,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纳入责任体系,明确规定“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石渠县扎溪卡草原,1322名护林员和25名湿地巡护员组成监管网格,今年已巡田1.97万次,制止违法用地16起。全县投入6000万元推进林草工程,完成沙化治理4.5万亩,相当于4200个标准足球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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