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我州、县(市)两级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夯实集体经济发展根基。近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对康定市塔公镇塔公村等20个2024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行政村予以通报表扬。此举旨在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州上下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我州、县(市)两级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集体经济发展筑牢根基。全州上下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配套出台《甘孜州关于贯彻<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方案》及《甘孜州关于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八条措施》,清晰划分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职责,明确了成员权利义务和收益分配规则。全州全面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五个一”(有挂牌、有章程、有机构、有名册、有制度)标准,建立健全了覆盖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制度。通过年度全覆盖资产清查,建立了详实的管理台账。数据显示,目前全州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247.5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6.15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11.36亿元。
依托丰富的资源和区位特点,各县(市)积极探索低风险、可持续的发展模式。通过租赁、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放活经营权,成功实践了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共建飞地、托管代理等多元化发展路径,有效激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扎实的制度建设和多元的路径探索,结出了丰硕成果。2024年,全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量质齐升,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全州2181个行政村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35977.45万元,较上年增加1674.6万元,同比增长4.88%。村均水平稳步提高, 村均收入达到16.5万元。尤为亮眼的是,实现集体经济净收入24501.21万元,同比净增5091.28万元,增幅高达26.2%,村均净收益达11.23万元,全州2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100万元。
2024年工作中,全州涌现出一批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先进村。《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24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突出村的通报》指出,2024年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成效显著,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扬先进、树立标杆,州委、州政府决定对康定市塔公镇塔公村等20个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具体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借鉴有关经验,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甘孜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媒体记者 黄炼
2024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突出村名单:
康定市塔公镇塔公村
乡城县正斗乡正斗村
道孚县八美镇中古村
炉霍县充古乡各汝村
石渠县真达乡傲一村
理塘县禾尼乡禾然尼巴村
巴塘县波密乡格木村
丹巴县半扇门镇阿娘沟一村
雅江县祝桑乡奔达村
泸定县得妥镇发旺村
九龙县呷尔镇华丘村
道孚县色卡乡扎瓦村
康定市贡嘎山镇玉龙西村
甘孜县大德乡拉绒村
德格县马尼千戈镇措巴村
白玉县盖玉镇打乙西村
新龙县通宵镇察亚所村
色达县塔子乡泸角村
得荣县八日乡共巴村
稻城县吉呷镇尼公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