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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5日

最高50000元!《甘孜州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本报讯 日前,为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处理生态环境问题,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甘孜州正式印发《甘孜州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办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甘孜州生态保护实际,确立“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自愿有偿、分级负责、分类奖励、属地管理”的举报奖励原则,由州、县(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举报奖励工作,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推进。

在奖励范围上,《办法》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关键领域,涵盖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牧农村、林业和草原六个方面。其中,既包括擅自占用土地、违规开发建设、破坏耕地等自然资源违规行为,也涵盖企业超标排污、危险废物违法处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施破坏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还涉及生活垃圾乱堆乱烧、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河道行洪障碍设置、草原植被破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事项,实现生态环境监督全覆盖。

在奖励标准上,奖励标准实行分类分级设定,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明确不同奖励额度,从100元至1000元不等。对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涉及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难以取得有效破案线索的,相关部门可以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征集案件线索,所征集线索对查清案件主要事实起关键性作用的,可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同时明确,同一违法行为符合《办法》第六条所列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奖金最高档次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人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分别按照规定档次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同一行为仅奖励第一有效举报人,确保奖励公平公正。

为方便公众举报,《办法》明确举报人可通过“甘快传”微信小程序、“12345”热线两种便捷渠道反映问题。核查处置环节严格限定时限,“甘快传”小程序接收举报后,乡(镇)分管领导1小时内通知相关人员核查,核查人员5小时内完成核查并上传佐证资料,1日内完成审核,7日内兑现奖励金;“12345”热线举报按同等流程时限落实,确保举报线索快查快办、奖励及时兑现。奖励资金由州、县(市)按4:6比例筹集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用账户规范管理,采用微信等便捷方式发放,全程接受审计监督。

此外,《办法》强化举报权益保障,明确工作人员须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严禁泄露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重查处,切实消除公众举报顾虑;同时严肃规范举报行为,对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恶意举报骗取奖励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保障举报奖励工作有序开展。

全媒体记者 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