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获得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3月1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聚焦雪域高原“生命之源”的地方性法规,不仅是甘孜州生态法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更是近年来该州以法治力量系统性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集中体现。
甘孜州,这片坐落于青藏高原东南缘、被誉为“中华水塔”关键组成部分的圣洁之地,生态地位极其独特,生态功能至关重要。面对守护“绿水青山”的历史责任与时代课题,州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宏伟目标,综合运用立法、监督、决定、调研等多种法定履职方式,打出了一套精准有力、系统连贯的法治“组合拳”,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韧性,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助力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不可或缺的人大力量。
立法与监督协同
筑牢生态保护的法治根基
生态保护,法治为先。甘孜州人大常委会深刻认识到,要将优良的生态环境这一最大优势守护好、发展好,必须首先构筑起坚实、严密、管用的法治屏障。为此,州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与监督双轮驱动,着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扎根于高原实际,让每一次监督都直击问题要害。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秉持“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的原则,力求解决实际问题。《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制定过程,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甘孜地域辽阔,水源地类型多样,散居牧区与集中聚居区情况迥异,传统的分散管理模式已难以应对新挑战。(下转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