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
公务员是党治国理政的骨干队伍。依法依规管理好这支队伍,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施行,标志着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进入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为深入实施公务员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十年砥砺奋进,二十年开拓创新。以公务员法为主干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备、持续深入实施,更好融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格局中,有力引领和保障了广大公务员在党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公务员法全面贯彻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怀山之水,必有其源。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来的。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均对完善公务员制度作出部署。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200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法。
公务员制度从无到有、从行政法规上升为国家法律,贯穿始终的主线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公务员法一经诞生,就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深深刻上鲜明的中国特色烙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务员法修订和实施工作始终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等重大部署。2015年1月,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随后,适用于各级机关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也开始紧锣密鼓地研究破题。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为开展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提供法律依据。2017年4月,经报党中央批准,公务员法修订工作正式启动。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务员法。
高举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旗帜和精神旗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写入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充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实现了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守正创新、与时俱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新时代以来,公务员工作以法为本、因法施治,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制定推行,引领和推动公务员法贯彻实施进入新阶段。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公务员管理体制发生系统性重构、得到整体性重塑,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得到全面加强。
2019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2024年5月,首个全国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印发,推动公务员法规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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