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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

(二○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支持革命老区积极发展有机农业、特色养殖和林下经济等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在具备条件的革命老区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支持革命老区文化和旅游结合实际跨区域融合发展

  ●深入推进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发达城市对口合作

  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深入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结合实际培育一批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等

  ●支持盘活利用乡村各类闲置资源,规范有序发展民宿经济

  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优化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优先连接重点城镇和红色文化纪念地

  ●稳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打造一批区域性劳务品牌

  ●鼓励革命老区医院与国内高水平医院合作共建医联体

  ●鼓励革命老区加快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确保革命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生活,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底线任务。为加力支持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锚定到2035年革命老区同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聚焦更好解决革命老区人民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统筹好加大支持力度和激发内生动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为关键抓手,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要突破口,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优化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二、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一)做强做优特色高效农业。支持革命老区积极发展有机农业、特色养殖和林下经济等,打造一批优质特色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深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加强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等能力建设。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站点建设改造。加力实施消费帮扶,强化产销对接,培育打造一批知名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

  (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