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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

我州2026年度住房 公积金缴存标准出炉

  本报讯 7月9日,记者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于7日正式发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标准的通知》,明确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及月缴存额标准。根据新规,我州职工月缴存上限最高可达3819.24元,石渠、色达、理塘、稻城四县月缴存下限不低于116.50元。

  通知指出,依据州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609元,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1827元/月。按照12%的缴存比例计算,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819.24元。这意味着,月收入超过3万元的职工,其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个人+单位)最高可达7638.48元。

  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府规〔2025〕3号),2026年度缴存基数下限分两档执行:石渠、色达、理塘、稻城四县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30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分别不低于116.50元;其余各县(市)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分别不低于110元。

  通知同时要求各缴存单位据实规范申报,以上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工资总额为基数,不得超范围缴存或少缴。同时,须将核定后的缴存基数、金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监督,并完善基础信息,及时更新单位及职工个人信息,确保系统数据准确。除此之外,严格审核把关,各管理部须确保所有单位缴存基数符合上下限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原则上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申报。

  全媒体记者 岳诗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