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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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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守法感恩”群众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2-08-06

为全面贯彻《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的意见》,切实强化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夯实群众基础和思想根基,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的群众工作路线,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主旋律,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团结意识、感恩意识,筑牢反分维稳的思想阵地,增强党的感召力、祖国的向心力、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二、宣传教育主题和对象

(一)主题:爱国、守法、感恩

(二)对象:全州农牧民、寺庙僧尼、中小学生、城镇居民。

三、宣传教育内容

(一)以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维护统一、反对分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

(二)以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民族宗教政策、治安管理相关规定、《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为主要内容,与“六五”普法相结合的法治教育。

(三)以知国情、省情、州情、县情,通过新旧对比展示建州以来州县社会经济发展成就,展现党的惠民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感恩教育。

(四)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州重大工作部署为主要内容的形势教育。

(五)以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崇尚科学、学雷锋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教育。

四、实施原则

(一)分级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县为群众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实施主体,州级行业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进行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村(社区)、牧民定居点、寺庙、学校。

(二)动员全民参与。建立宣传教育两支队伍,州县两级分别建立宣传教育专业队伍,专门从事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依托“结对认亲”、“同心同向”、“爱心帮扶”活动,建立宣传教育辅导队伍,明确每位干部职工都是宣传员,一岗双责,让宣传教育覆盖每位农牧民、僧尼、学生和城镇居民。

(三)强化交流互动。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需,运用多种宣教手段,创新宣教方法,整合宣教资源,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强化互动性,增强宣教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利用此次群众宣传教育活动,统筹推动全州思想建设工作。针对重点宣教对象,把握不同对象思想特点,在宣传内容上有所侧重,在宣传方法上有所区别,分类推进思想教育工作。兼顾对全州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将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让全州干部职工在参与群众宣传教育过程中,实现思想再教育、认识再提高;州县企业职工的思想教育,由州县工会和州县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活动时间及阶段目标

活动时间:2012年7月-2015年6月。

总体目标:坚定广大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立场;凝聚其共同团结奋斗的爱国热情;增强其学法守法护法的法治自觉;深化其知恩感恩的道德情怀;夯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执政根基。

2012年7月-2013年6月工作目标:全面铺开。通过多种活动方式,确保每户农牧民(居民)家庭、每座寺庙、每所学校初步了解“爱国、守法、感恩”宣传教育主要内容,实现宣传教育对象全覆盖;确保结对认亲活动中每位干部职工、“同心同向”活动中每位领导干部、中小学校每位教师了解对象群体的思想状况,开展基层群众思想状况分析,形成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传载体。

2013年7月-2014年6月工作目标:巩固提升。总结2012年实施情况,分析基层群众思想状况,调整充实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在实现宣教全覆盖的基础上,确保每位农牧民(居民)、每位僧尼、每位学生思想受到触动,认识得到深化,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群众思想有质的提升;地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案率有所降低;社会稳定隐患有所减少;民间纠纷、信访、上访人次有所降低;文明乡村、文明社区、文明寺庙、文明学校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

2014年7月-2015年6月工作目标: 形成常态。继续调整充实并实施宣传教育全覆盖活动,确保每位农牧民(居民)、每位僧尼、每位学生思想认识有大的提升,将宣传教育内容内化为自觉行为;培育一批有影响力、感召力、吸引力的民间宣传文艺组织;让“广大群众主动关心政策形势、主动参与思想教育、主动承担公民社会责任、主动投身家乡建设”成为社会风尚;固化群众宣传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壮大优秀宣讲队伍,构建科学的宣传教育评价体系,形成群众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格局。

六、活动方式

(一)宣讲活动

1.编印宣教辅导读本。将“爱国、守法、感恩”主题宣讲内容编印为浅显易懂的藏汉双语读本。州委宣传部牵头编印针对农牧民(居民)的宣教辅导读本,发放给全州干部职工、行政村(社区);州委统战部负责编印针对寺庙僧侣的宣教辅导读本,发放给州县领导干部、各寺庙;州教育局负责编印针对中小学生的宣教辅导读本,发放给全州中小学校教师和学生。(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州委统战部、州委农办、州委党校、州委讲师团、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民委、州宗教局、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扶贫移民局、州卫生局、州民干校、甘孜日报社,各县)

2.主题宣讲。州县两级分别建立宣讲人才库,州级拟定宣讲提纲,每年对县级宣讲员进行师资培训,并组织州级宣讲团成员充分调研收集素材后赴各县重点乡镇进行示范宣讲;各县对乡镇宣讲员(或群众工作组)进行宣讲培训,并组织宣讲队(牧区组建马背宣讲队)赴全县部分重点村(社区、牧民定居点)进行宣讲;各乡镇组织宣讲组,具体实施辖区内各村(社区、牧民定居点)、寺庙、学校的主题宣讲,实现每年主题宣讲全覆盖。(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 州委统战部、州委政法委、州委农办、州委党校、州委讲师团、州教育局、州司法局、州宗教局、州民干校、州佛协,各县)

3.典型宣讲。州县分别组织由离退休干部、村干部、各类先进典型、爱国爱教僧侣、经教育转化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法治教育学习班结业人员等组成典型宣讲团,以现身说法的方式,深入乡(镇)村、寺庙、学校宣讲党的民族政策、惠民利民举措、革命传统故事、先进事迹和违法犯罪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州级典型宣讲团经辅导培训后每年赴各县重点乡镇示范宣讲不少于5场,县级典型宣讲团每年覆盖村、寺庙、学校不少于总数的35%,力争三年内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委统战部、州法院、州委老干局、州委党校、甘孜日报社、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宗教局、州民干校、州司法局、甘孜监狱、州总工会、州妇联、团州委,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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